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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的常見問題

本會案件申請及服務範圍為何?

※本會服務及申請範圍為
台中市各區、南投各鄉鎮縣市及彰化各鄉鎮縣市

PS.如超出本會服務範圍,煩請您向自住居所地之社會福利機構辦理社會救助,謝謝。

家境困苦,家中小朋友欲申請認養兒童該如何處理?
1.請先申請貧困、急難救助,審查委員會至家中訪視。
2.審查委員會依家中狀況跟案家拿資料,為您辦理。
3.審查委員會將您申請認養之表格送至會所,待開會通過,將在次月發出認養金。
4.準備資料:戶籍騰本(3個月內)、小朋友2吋照片2張、公所低收入戶證明、身心障礙手冊。
 
本會認養之清寒兒童,認養時效多久?
經認養評審委員會開會通過後,會依據各小朋友的家境狀況決定認養年限,年限到,
會再重新審核,是否繼續認養。
 
請問什麼因素會終止認養清寒兒童?
 
1.年滿16歲
2.國中畢業
3.家境狀況改善
 
要加入廣亮幫助認養清寒兒童,該如何辦理呢?
填寫資料,至廣亮會所或請介紹人拿去會所申請。
1.認養人:認養一人,每月捐贈1000元,年繳12000元。
2.榮譽認養人:捐款一次達十萬元。
3.助養人:可自由捐贈不限金額。